≡ 栏目: 新闻动态 ≡ 发布时间: 2022-02-16 ≡ 点击数: 701 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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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近日印发了《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》(以下简称《批复》)
。《批复》明确,在鄂尔多斯市
、扬州市
、金华市
、马鞍山市
、景德镇市
、淄博市、襄阳市
、汕尾市
、南充市
、宝鸡市
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
、喀什地区
、阿拉山口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综合试验区
。新设综合试验区将继续开展先行先试
,并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
、零售进口监管等政策措施
,这将进一步促进和规划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壮大
。
据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介绍
,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
,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
。2015年以来
,国务院已分五批设立10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(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)
,覆盖了30个省
、自治区
、直辖市
,跨境电子商务先行先试的试验田规模不断扩大
,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
,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
。此次扩围后
,综合试验区在江苏
、浙江
、广东三省实现了全覆盖
。据海关统计
,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模5年增长近10倍
,2021年进出口额达1.98万亿元人民币
,增长15%
。
该负责人表示,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仍处于高速发展期
,新设一批综合试验区
,有利于激发外贸主体活力
,提升外贸运行效率
,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
,实现产业数字化和贸易数字化融合
。商务部将按照《批复》要求
,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
,抓实抓好《意见》落地见效
,持续完善支持政策
,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
。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
,指导新设综合试验区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
。还将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
、跟踪分析和指导服务
,复制推广好现有成熟经验做法
,支持综合试验区继续大力探索创新
,支持企业打造要素集聚
、反应快速的柔性供应链
,共建共享海外仓
,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健康持续创新发展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