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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≡ 栏目: 新闻动态 ≡ 发布时间: 2022-02-16 ≡ 点击数: 701 来源 :网络转载

       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《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》(以下简称《批复》) 。《批复》明确,在鄂尔多斯市 、扬州市 、金华市 、马鞍山市 、景德镇市 、淄博市、襄阳市 、汕尾市 、南充市 、宝鸡市 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、喀什地区 、阿拉山口市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综合试验区 。新设综合试验区将继续开展先行先试 ,并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 、零售进口监管等政策措施 ,这将进一步促进和规划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壮大 。
       
        据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介绍 ,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 ,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 。2015年以来 ,国务院已分五批设立10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(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) ,覆盖了30个省 、自治区 、直辖市 ,跨境电子商务先行先试的试验田规模不断扩大 ,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 ,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 。此次扩围后 ,综合试验区在江苏 、浙江 、广东三省实现了全覆盖 。据海关统计 ,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规模5年增长近10倍 ,2021年进出口额达1.98万亿元人民币 ,增长15% 。
       
        该负责人表示,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仍处于高速发展期 ,新设一批综合试验区 ,有利于激发外贸主体活力 ,提升外贸运行效率 ,稳定外贸产业链供应链 ,实现产业数字化和贸易数字化融合 。商务部将按照《批复》要求 ,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 ,抓实抓好《意见》落地见效 ,持续完善支持政策 ,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 。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 ,指导新设综合试验区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。还将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 、跟踪分析和指导服务 ,复制推广好现有成熟经验做法 ,支持综合试验区继续大力探索创新 ,支持企业打造要素集聚 、反应快速的柔性供应链 ,共建共享海外仓 ,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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