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≡ 栏目: 新闻动态 ≡ 发布时间: 2024-06-24 ≡ 点击数: 380 来源 :网络转载

  近日 ,为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,结合形势变化 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《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》 。
 
  2000年以来我国天然气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 ,利用方向涵盖城镇燃气 、工业燃料 、交通运输 、天然气化工 、天然气发电等领域 ,为加强天然气高效利用 ,统筹市场发展和稳定供应 ,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《天然气利用政策》  ;2012年第一次修订 。截至目前 ,《天然气利用政策》在引导天然气市场规范有效发展 ,促进天然气高效利用和稳定供应方面仍发挥着关键作用 。
 
  修订后《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》共16条 ,以“规范天然气利用 ,优化消费结构 ,提高利用效率 ,促进节约使用 ,保障能源安全”为目标 ,明确天然气利用总体原则 、适用范围 、管理部门及支持方向 ,进一步引导天然气市场规范有效发展 。
 
  修订后《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》的规章用语更为准确 、简洁 ,条文内容更为明确 、具体 ,具有可操作性 。政策整体框架结构不变 ,保留四类天然气利用方向 。天然气利用方向仍沿用“优先类 、限制类 、禁止类 、允许类” ,并补充明确了四类天然气利用方向内涵及具体工作要求 ,强化了政策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。
 
  优先类主要为鼓励或优先保障的天然气利用方向 ;限制类主要为禁止新增用户 、新建扩建产能的天然气利用方向 ;禁止类主要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 ,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淘汰的天然气利用方向 ;允许类作为兜底条款为“未列入优先类 、限制类 、禁止类 ,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天然气利用方向” ,同时允许类中单列了技术成熟 、市场可预期且与可替代能源相比具有竞争优势的天然气利用方向 。
 
  根据有关规定 ,《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》对优先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予以用气保障 ;对限制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不再新建 、扩建相关产能 ;对禁止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上游企业不再满足用气需求 。
 
  在本办法优先类 、限制类 、禁止类之外 ,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天然气利用方向为允许类 ,对于该类利用方向的项目 ,允许经营主体在落实气源和经济可持续 、充分市场竞争的条件下有序发展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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